三、?殘渣(SS)
殘渣分為總殘渣、可濾殘渣和不可濾殘渣三種,總殘渣是污水在一定溫度下
蒸發,烘干后剩留在器皿中的物質,包括“不可濾殘渣”(即截留在濾器上的全部殘渣,也稱為懸浮物)和“可濾殘渣”(即通過濾器的全部殘渣,也稱為溶解性固體)。
1.?103-105℃烘干的總殘渣(B)
將混合均勻的水樣,在稱至恒重的蒸發皿中于蒸汽浴或水浴中蒸干,放在103-105℃烘箱內烘至恒重,增加的重量為總殘渣。
儀器:瓷蒸發皿(直徑90mm硬質燒杯或玻璃蒸發皿)、烘箱、蒸汽浴或水浴鍋。
2.?103-105℃烘干的可濾殘渣(A)
將過濾后的水樣放在稱至恒重的蒸發皿內蒸干,然后在103-105℃烘至恒重,增加的重量為可濾殘渣。
3.?180℃烘干的可濾殘渣(A)
水樣在此溫度下烘干,可使吸著水全部趕盡,所得結果與化學分析結果所計算的總礦物質含量較接近。
4.?103-105℃烘干的不可濾殘渣(懸浮物)(A)
指不能通過孔徑為0.45um濾膜的固體物,用0.45um濾膜過濾水樣,經103-105℃烘干后得到不可濾殘渣(懸浮物)的含量。
儀器:全玻璃或有機玻璃微孔濾膜過濾器、濾膜(孔徑0.45um、直徑45-60mm)、吸濾瓶、真空泵、無齒扁嘴鑷子、稱量瓶(內徑30-50mm)